校内各单位:
为切实加强学校“双师双能型”教师队伍建设,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求,提升教师专业实践与应用能力,学校决定开展“双师双能型”教师认定工作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认定时间
2024年11月7日- 11月11日
二、认定对象
1.长春科技学院专认教师(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暂时不在此次认定范围内);2、具有高教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;3、持有其他行业职业资格证书。
三、认定程序
1.自愿申报:凡符合“双师双能型”教师资格条件的教师,本人向所属院部提出申请,填写《长春科技学院“双师双能型”教师认定表》,并附上有关佐证材料复印件。
2.院部初审:教师提交相关材料后,教师所在院部对照条件进行初审,签署初步意见后统一把相关资料报学校教师发展中心。
3.学校审查:由教师发展中心牵头,组织教务、科研、校地校企合作处等相关部门对院部报送的人员及材料进行复审,提出复审意见,报学校审批。
4.享受待遇:学校审批通过后,由学校颁发“双师双能型”教师资格证书。“双师双能型”教师在学校职称晋升评审中享受同等条件优先晋升机会;在实践类项目建设中享受同等条件优先推荐机会。
工作联系人:宋卓 联系方式:18644958999
长春科技学院教师发展中心
2024年11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