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审核评估,坚持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,准备以下评估相关材料:
一是基本材料。人才培养方案、教学管理规章制度、近三年学校教学质量报告、申请报告等应该作为评估的基本材料上传至评估系统,不能等到专家需要时再临时提交。
二是教学档案。教学档案是高校在教学管理、教学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基础材料,是高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“证据”,包括课程大纲、试卷、毕业论文(设计)、实习实践等过程性与终结性材料。教学档案按高校日常管理规定存放,无需做特殊的整理,应保证档案的原始性和真实性,在审核评估期间按要求上传,切忌突击整理和弄虚作假。
三是《自评报告》及支撑材料。《自评报告》等评估材料中的所有结论,应有充足的数据和事实支撑,不能只有结论,没有事实陈述和证明支撑。支撑材料是指用于支撑或证明《自评报告》等所述内容的相关材料,主要包括教学资料、学生学习档案、各类记录性材料、合作协议或其他佐证材料等。支撑材料以高校教学档案为基础,与教学档案有交叉的部分无需单独整理,按要求上传至评估系统,或提供材料索引以方便专家查找、审阅四是引导性材料。主要包括高校职能部门、教学机构、实习实训基地和就业单位等材料,教学活动安排和人员名单,如校历、课程表、教师名单、学生名单等。